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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管理的意见 渝教职成〔2015〕34号

    编辑:张媛媛 审核:黄承国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11 浏览次数: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渝委发〔2012〕1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17号)精神,提高实训基地管理水平,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现就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管理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实训基地管理的意义

    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承担着中职学校学生的实践教学、开展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专业技术研究开发以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多重任务。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管理是提高专业技能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是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是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服务现代产业体系发展能力的重要抓手,对推动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完善资源配置

    实训基地设施设备配置应做到工位足够、功能完备、技术先进,能满足专业实习实训和师资培训的需要。实训场地能组织理实一体化教学,有条件的可以开展生产性实训。实训基地配备设备应体现基础性、实用性和配套性要求,设备技术参数达到企业现场设备中等以上水平,设备完好率90以上,能保证实习实训项目开出率达 100。鼓励创造条件设立具有行业性培训认证许可资质的职业资格鉴定所(站),开展实训项目相关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和与本专业相关工种的高级职业技能鉴定,以及开展其它行业性培训认证。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拓宽师资渠道。积极从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才能的人员担任实训基地专职或兼职实习指导教师。鼓励专业课教师发展成为“双师型”教师,兼任实习指导教师。注重对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员的引进和培养工作。按照基地功能需要配齐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保证教师数量。

    (二)优化教师结构。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占本专业教师的比例、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工以上的比例、兼职教师的比例应满足教学需求,要达到市级重点中职学校有关标准。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助理级技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特聘的企业高技能人才不受学历限制。

    (三)提升教师素质。不断增强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实践能力,定期安排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实践,每人每两年到企业实践不少于两个月。注重在职教师中培养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员。

    四、推进教学改革

    (一)改革教学方法。以实训基地为载体,以适应职业岗位需求为导向,加强实践教学,着力促进知识传授与生产实践的紧密衔接。通过挖掘专业文化、整合专业资源、打造职场环境等方式,积极构建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色和职场文化的实践教学环境。创新教学方式,深入开展场景教学、模拟教学和岗位教学,通过数字仿真、虚拟现实等信息化方式,在教学中普遍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多渠道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增强教学的实践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教学质量。

    (二)改革教学内容。以人才培养对接用人需求、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教材对接技能为切入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践教学计划和方案,深化教学内容改革。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和企业用人需要,建立专业设置的动态调控机制。建立由行业、企业、学校和有关社会组织等多方面参与的教材建设机制,针对岗位技能要求变化,在现有教材基础上开发补充性、更新性和延伸性的教辅资料;依托企业研发适应新兴产业、新职业和新岗位的校本教材。创新教材展示方式,实现教材、教辅、教具、学具、课件和网站等多种介质的立体化融合。

    (三)加强素养培养。要将劳动态度、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合作精神、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等素养教育引入实践教学,将敬业精神、规范操作、质量与效益、文明与竞争、创造与创新、就业与创业等企业先进文化融入实训环境,建设融人文教育与企业先进文化于一体的实训环境。

    (四)强化考核评价。完善实训教学质量检查、监督、保障体系,做到教学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着力培养学生撰写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的能力,把学生实训效果作为学业成就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评定实训教学质量。以学期为单位,在学生档案中建立健全包括学生实训内容、课时总量、质量与效果、安全情况等内容的学生实训教学档案。

    五、加强教学资源建设

    (一)建立实践教学资源平台。利用校园网,为学习者自主学习提供优质互动教学资源平台,呈现教学和职业标准,开发相应的教材、课件、软件等资源,实现开放共享,满足学生和教师实践教学需求;积极建设网络互动平台,逐步推行线上学习、线下实践等学习模式。

    (二)完善实践教学资源。积极组织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开发实践教学新课程,编写实训教材,采取教师自主开发与制作、与专业公司合作、收集整理已有资源等多种方式,进行网络课程实训教材、多媒体课件、视频教学资料、习题库和技能考核库等实践教学资源建设,满足教师教学和学习者自主学习,保证实践教学质量,切实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

    六、提升服务能力

    (一)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专业岗位培训、职工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高山生态移民、库区移民职业技能培训,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技能培训服务。

    (二)开展生产和技术服务。发挥特色专业优势和区位优势,利用专业设备、技能人才等优势,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项目合作,开展应用项目研究、科技成果推广、生产技术服务、科技咨询和产品开发等服务活动,融满足教学需要与企业需要于一体,使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七、提高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定期研究解决实训基地建设中的问题,确保实训基地的建设顺利实施。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合理配备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充分发挥行业技术专家和职业培训专家的作用,做好实训基地立项、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依托行业协会,建立健全专家队伍,确定服务方向和重点。制定实训教学组织管理、指导教师选配、设备运行维护和职业鉴定管理流程、实习安全防护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强化经费管理。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实训基地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抵顶日常行政、事业经费。凡接受各级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资金形成的资产,均属国有资产,须纳入学校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经营性校内实训基地扣除成本后有盈利的,盈利部分必须收归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挤占、截留。购买设备应当实行政府采购。严格执行实训基地建设经费审计制度。

    (三)加强设备使用与维护。按专业(工种)建立实训岗位(工位)的设备维护制度,明确设备维护的程序与工作职责,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建立和完善设备检测、设备运行记录、耗材登记等有关制度,为实习学生创造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

    (四)强化风险管理。注重学生安全教育,特别要强化生产实训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采取确实措施加强学生劳动保障,切实做好实训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工作,认真落实中职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做好明确保险责任范围、明确投保主体和保障对象、确定投保方式、落实经费保障、选定保险机构等细节工作,真正做到学生“人人参保、应保尽保”。学生实训期间如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市教委将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实行项目管理,并进行绩效考评,绩效考评办法另行制定。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全市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和规划实施项目管理,落实项目建设任务。市级和区县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项目学校应于每年底向市教委及所在地教育部门书面报告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情况。市教委将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实训基地的资金配套、设备到位和使用情况、运行机制、功能发挥等进行绩效考评,建设期满,将组织全面评估验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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