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的公示 |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重庆市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申报评估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成〔2011〕3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经过区县申报、市教委组织专家依照《重庆市社区教育评估指标体系》标准对申报区县进行实地检查和综合评估,决定推荐九龙坡区、江北区为市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垫江县为市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县),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公示期自2013年10月12日起至10月19日止。公示期内对推荐名单有不同意见的,请向市教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务请于10月19日18:00之前通过邮递、传真或电子邮件(扫描件)送达市教委职成教处。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成教处);邮政编码:400020;联系电话:63631160;传真:63631160;邮箱:zyjycq@163.com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10月11日 |